帮村民找回走失的耕牛、为困难群众联系工作、寒风中将迷路的健忘症老人送回家、以群众反映一小孩把雷管当“玩具”为线索破获一起私藏民爆物品案件、陪“聊”5个多小时劝回因家暴欲轻生的妇女……
在陕西省岚皋县公安局,翻开社区民警《工作日志》,一桩桩、一件件平凡的事例,记录着民警服务民生的实践,彰显着社区民警为民情怀。“十小警务”行动,象和煦的春风,温暖了岚皋大地;象绵绵细雨,滋润了群众心田。
据统计,近5年来,岚皋民警坚持不懈开展“十小警务”,组建各类“小帮手”2215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392件(次),排查化解各类“小矛盾”、“小纠纷”421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80余起,摸排帮教“小对象”869名,查办各类“小案件” 1015起,排查整治各类“小隐患”1685处,为民做好事、办实事1700余件次,挽回经损1800余万元,受到群众广泛赞誉。
扎实的基层基础和群众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维护稳定工作。近5年来,岚皋各类发案特别是重大案件持续下降,连续5年无邪教组织及其活动,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越级群体上访事件,无重大“民转刑”案件,“两率两度”测评名列全省前列,保持全省信访“三无县”、“平安建设先进县”、“平安建设示范县”称号,2016年县公安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3以来“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以小见大 科学设计
破解社区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如何考核”难题
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侦查破案,服务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社区警务工作的重心,也是公安工作发展的方向。2012年,岚皋县公安局党委审时度势,做出来“打造岚皋特色民生警务品牌”的部署。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子平同志亲力亲为,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广泛深入开展调研,一个为社区民警“量身打造”的“从大处着眼、细微处入手,积小成大、聚少成多,积小安为大安,集量变为质变,着力提高公安机关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的“十小警务”历练出炉。
“十小警务”涵盖“十进”、“十小”、“十要”三部分内容。社区民警通过“进上访、缠访人员、矛盾纠纷当事人、重点管控对象、在逃人员亲属、留守人员、治安积极分子、流动暂住人口、社区、村组干部、个体工商户、治安重点单位的门”,联络组建“小帮手”、摸排帮教“小对象”、排查化解“小纠纷”、主动查办“小案件”、及时清理“小隐患”、高调营造“小环境”、适时提供“小服务”、高度重视“小建议”、注重搞好“小防范”、认真履行“小职责”,达到“十要”目的。“十小警务”是一个循序渐进、注重积累的系统工程。“十进”解决社区民警“怎么干”,“十小”解决社区民警“干什么”,“十要”解决社区民警所要达到的工作效果。几年了,通过社区民警的不懈努力,达到做实“小创建”、构建“大平安”,做好“小互动”、传递“正能量”,做优“小服务”、架设“连心桥”,做细“小帮扶”、传递“大温暖”,做强“小管理”、预防“大恶丑”的目标。
理念引领 常抓不懈
让“十小警务”根植警心、唱响主旋律
郭局长经常告诫全局民警,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不仅要破大案、服务大局,更要做好关乎群众利益的“小事情”,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十小警务”是群众欢迎、拥护的举措,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为了确保“十小警务”全面推行、取得实效,群众得实惠、公安工作上台阶,该局党委连续5年将“十小警务”列为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和品牌工程,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转变执法理念,将“十小警务”入心入脑。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专门的督导、考核机构,形成长期、管用的制度措施和长效机制,推行“台帐”管理和“双向积分”考核,坚持典型引导,对城关新城社区等警务室和魏诚、胡巧媛等社区民警在推行“十小警务”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逐项落实整改。同时加强警务室软、硬件建设,落实社区民警进“两委会”班子和生活补贴,充分调动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创造“拴心留人”工作环境,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潜心实践 滴水穿石
让“十小警务”春风化雨,惠及民生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社区民警紧密围绕服务广大群众、服务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开动脑筋,各显神通,努力把“十小警务”做深、做实、做细,在潜移默化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组建“小帮手”,推进综合治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社区民警通过发动群众,组建治安信息员、法制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交通协管员、“红袖章”队伍,加强沟通联系,做好群防群治工作。2013年7月初,新城社区“红袖章”老年巡逻队在菜市场发现可能施加有“豆芽素”的毒豆芽后,随向社区警务室报告。县公安经确认布控,现场查获毒豆芽200余公斤、非法添加物质4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一举彻底铲除了这一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心腹之患”。
---针对有劣迹的青少年群体,积极开展“小帮教”活动。2013年,新城社区民警对本辖区有劣迹的20余名“问题少年”配合社区采取“一帮一”的管控帮教措施,教育感化并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使他们回归社会,实现了无重新违法犯罪的目标。
---排查化解“小纠纷”,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防止矛盾升级。2014年8月,41岁的江苏昆山人朱某随岚皋女友罗某来岚租住在城关镇方垭村,因感情等原因两人经常争吵,且愈演愈烈,朱某经常酒后滋事,曾两次跳楼自杀未遂,且扬言要杀害罗的父母。社区民警先后20余次登门调解处置,两次将其从楼顶解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年多的反复工作,2015年7月24日终于促成二人达成“罗某赔偿朱某一定经济损失、二人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罗某自愿离开岚皋,不再纠缠,从根本上消除了隐患,避免了悲剧发生。
---常态化开展“破小案,暖民心”行动,赢得群众满意。2015年6月6日,县医院住院部一家庭贫寒的食道癌患者1500元现金被盗,痛不欲生。社区民警得知后立即赶到医院安抚受害人情绪,开展细致调查,最终锁定未成年嫌疑人熊某,通过做其监护人的工作,追后了被盗的1500元,患者感激不已。
---及时清理“小隐患”,增强群众安全感。2014年3月26日晚,新城社区民警在检查中意外发现一居民在住宅区非法储存11箱两吨多高危液体丙酮,便连夜收缴转移封层。据县消防大队参谋介绍,如果这11箱丙酮不慎引起爆炸,方圆500米将夷为平地。
---适时提供“小服务”,为老百姓做好事、办事实、解难事。岚皋县城关镇东新村50多岁的村民刘某刚,因小儿麻痹后遗症常年瘫坐轮椅,与年事已高的哥哥相依为命,生活十分艰辛。2012年秋天,新城社区民警走访后将他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千方百计帮他们申请到城镇低保,几年来民警视他们为亲人,经常上门探望,帮忙打扫卫生、干家务,节假日还自费购买米面油盐等生活用品看望,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兄弟二人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通过推行“十小警务”,全县民警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基层民警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牢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得到增强,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民警的服务态度、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得到切实转变,“四难”问题和“冷、硬、横、推、拖”现象得到根本扭转,群众工作能力明显提升,与群众的感情更加贴近。
岚皋县城关镇80多岁的退休干部、全省道德模范谢克章深有感触的说道:“在我看来,这些年岚皋公安机关最大的变化,不是房子更新了、车子更多了,而是民警的工作作风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更加亲民了,更加重视群众的小事了。”
“十小警务”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好评。2015年初,副省长、公安厅长杜航伟在岚皋调研时,对岚皋公安“十小警务”和民生警务给予了充分肯定;2014年12月,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推广岚皋社区民生新警务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全市推广岚皋公安“十小警务”和“民生警务”;先后有省内外数十个市、县公安机关派员来岚皋考察学习“十小警务”和“民生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