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县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大会上,岚皋县人民检察院“民生检察”品牌工作荣获重大工作创新奖。
去年以来,岚皋县检察院始终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民生检察,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水平,切实为当地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普遍称赞。
为拓展联系群众渠道,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去年,岚皋县检察院探索开展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通过定人定责整合资源,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提升服务保障民生能力,着力打造“民生检察”工作品牌。
据了解,该院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模式共分为三级。举报中心(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为一级网格,由检察长负总责,及时受理群众申诉和举报。片区民生检察联络站为二级网格,分区域在人口密集的城关、南宫山、民主、佐龙等4个片区设立民生检察联络站。确定4名班子成员为联络站站长,部门负责人为联络站成员。其主要职责是加强与片区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及民生检察联络员的联系,收集、汇总辖区内群众来信来访,密切关注民生,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立足职能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等活动。民生检察联络员为三级网格,在全县12个镇125个行政村(社区)各聘请1名民生检察联络员,收集本村(社区)群众诉求及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群众诉求,协助检察干警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活动,每年度对片区民生检察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每名检察联络员对应一名检察干警,建立“一对一”常态联系。对不能独立解决的法律疑难问题,通过联动整合资源,网格内相关部门联合协调解决;对涉检涉诉信访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对反映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按程序上报检察长决定,整合全院力量依法快速办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刑事犯罪,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作为重点,安排一批行政执法调查项目,开展专题预防调查,监督、支持和纠正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监督促使行政部门执法规范。四是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以刑事和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救助为重点,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岚皋县检察院坚持民生为本,情系群众,创造了“岚皋检察特色”。岚皋县检察院“民生检察”品牌工作经验被市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转发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被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和最高检察院转发,安康日报、陕西日报、人民日报先后对岚皋民生检察工作进行了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