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9月5日是首个“中华慈善日”。为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慈善法》, 8月31日,由榆林市、区民政局主办,市、区慈善协会承办的“携手慈善,大爱榆林”主题宣传募集咨询活动启动仪式在世纪广场举行,副市长马秀岚出席并致辞,市政协副主席苏世强宣布启动。
榆林市政协、市人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扶贫办、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的领导;榆林市民政局和慈善协会工作人员、榆阳区民政局和区慈善协会工作人员、榆阳区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慈善志愿者代表、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和机构代表、中学生代表、举牌捐赠企业代表、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陕西传媒、华商报、榆林日报、榆林电视台以及榆阳区有关新闻媒体共计300多人参加了今天的大会及有关活动。
启动仪式现场,15家爱心企业踊跃举牌认捐1167万元,7名爱心人士认捐584.75万元。以上累计1751.75万元捐款,将分别捐给市慈善协会和榆阳、府谷、定边、靖边等县区慈善协会,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春节送温暖、敬老爱老、表彰道德模范、地方病防治等慈善项目。之后,现场与会人员和群众也纷纷投入到自愿捐款的队伍中,市区慈善协会现场清点收缴所捐款项,后期用于关爱留守儿童项目。
马秀岚在致辞指出,慈善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也标志着我国的慈善事业从此迈入法制化轨道。我市慈善协会自1995年成立以来,秉承为民理念,深怀热爱之心,广行济困之举,累计筹集1.13亿元,实施了扶贫、济困、助学、助医、助残、扶老等6大类20多个慈善项目,直接资助130多万人,为我市扶贫济困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项献。今后希望各级各部门、慈善机构和广大慈善工作者,抢抓机遇,群策群力,大力推动慈善意识转型、慈善事业转型、慈善工作转型,加快推动我市慈善事业跨越发展。
仪式上,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代表、市慈善协会宣读了倡议书,并为“榆林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奖知识竞赛”的一等奖获得者颁奖,活动现场还就《慈善法》相关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
仪式上还表彰奖励了榆林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奖知识竞赛单位和个人。据了解,为了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扩大社会影响力,6月23日至7月31日,榆林市慈善协会联合《三秦广播电视报榆林周刊》社和榆林市永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了“榆林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奖知识竞赛”。本次有奖知识竞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