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在全省率先推行驻村规划师制度
时间:2016-10-14 09:30:35 来源: 作者:陈育辉
今年来,富平县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全力做好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在全省首家制定《富平县乡村建设规划导则》,并率先推行驻村规划师制度。
制定全县规划导则。经实地调研、分类整理,县规划局于2016年4月制定并印发了《富平县乡村建设规划导则》,将全县村庄建设类型分为沿路重点村、近路重点村和特色产业村。将导则内容分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导则、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导则、村庄风貌建设规划导则三部分。该导则的出台,为我县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使美丽乡村建设有标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考。同时,导则对乡村个性化发展预留了自由空间,鼓励各地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推行驻村规划师制度。村镇规划股6名干部与聘请的10名专业规划师分成3个规划组,具体负责全县示范村建设工作,各规划师对所负责的村实行包联责任制,明确一名规划师包联2-3个示范村,每名规划师每周现场指导不少于一次。规划组结合村情实际,充分听取县美丽办、镇、村意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高标准为各示范村编制建设规划,努力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
实行背书签字制度。为确保全县示范村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强化规划即法意识,提升规划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驻村规划师签字背书制度,驻村规划师不签字,工程不予验收政策。加强施工管理,对每项工程的设计、施工严格把关,对擅自违反规划、改变规划的村不予拨付财政奖补资金,确保既定的蓝图执行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