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法院之门”卸下。门已卸,“客人”就能进出自如,料想案件数量就会大增。那么如何招待好这些大增的“客人”,是法院当前应解决的问题。
料想立案登记制对民事、刑事案件数量的增长影响不会很大,对行政案件数量的增长会产生很大影响。长期以来,行政案件立案难一直是受社会诟病的问题。因为行政案件难立案,所以相对民事、刑事案件的数量,行政案件数量总是较少。因为行政案件少,所以行政庭在法院内总是弱势,办理行政案件的法官队伍素质也是相对较弱。优秀的法官总不愿意去办理行政案件。现在面对行政案件数量大增之势,法院首先应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未雨绸缪,以备未来之需。
一是要加大对行政庭的投入支持。要从人力、物力、财力各个方面加大对行政庭的支持力度,最关键的是要挑选一些优秀的法官,充实到行政庭。
二是要加强对行政法官的业务培训。应在短期内,做好行政法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行政法官的业务能力。
三是要组织领导人员深入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领导应加强对行政庭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对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让办案人员严格规范适用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审理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