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重点机动车的监管,杜绝“营转非”大型客车从事营运活动,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铁拳执法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落实警力顺势开展“营转非”车辆清查治理工作,确保从源头管理筑牢事故预防防线。
上门宣传讲安全。以基层交警中队为单位,定期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进行排查,及时向企业单位负责人、车主、驾驶人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的法律后果,要求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切实增强自身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安全”才是企业发展的长远,坚决杜绝非法营运。
强化源头化管理。定期深入客运车站,对客运车辆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查看运行记录,车辆GPS动态监管要做到24小时值守、客运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把制度落实到企业管理的每项工作中,争取管理到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倒查,一旦出事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联系“营转非”车主摸排情况。第一时间电话“营转非”联系车主,详细了解车辆用途、产权转移、联系方式及目前所在地等情况,切实全面掌握车辆和驾驶员基本情况。同时,对照重点车辆名单与车主见面,督促车主认真填写《“营转非”车辆保证书》、《“营转非”车辆告知书》。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于临近报废的营运大中型客运车辆加强控管,禁止出现将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继续作为营运车辆使用的情况发生。
实地查看搜信息。坚持“三见”原则(即:见人、见车、见证),到车辆所在地,对车辆用途、性能、年检以及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等进行严格检查,现场采集图片资料,并就车辆日常安全管理等进行强调。
走访乡镇齐管理。结合农村道路“125”工作,深入涉及“营转非”车辆户籍所在地乡镇进行走访座谈,协调乡镇127“办公室”和辖区派出所实时掌握辖区大中型客车情况,及时与公安交警互通信息,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营转非”大中型客车日常监管。
健全档案底数清。通过认真摸排后,将涉及“营转非”的车辆纳入重点车辆管理,切实建立健全车辆及驾驶员档案台账,实行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确保源头管理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定期与上述驾驶人沟通联系,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定地开展交通安全提示教育,不断强化“营转非”驾驶人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