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榆林市首家倡导平价药品销售理念的企业,当然在企业创建发展至今的25年内,我们一直坚持平价理念,遵循把健康带给百姓的目标,才得到了榆林地区广大老百姓的认可。”
——王中明
25年不变,平价为民。榆林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经营中成药、中药材、生化药品等的药品批发企业,其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为榆林市唯一的一家批发企业。通过多年的发展,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受到了陕西省医药行业各界的认可,成为荣获“榆林市诚信企业名誉”的四家药行业企业之一。
据王中明介绍,在2003年非典时期,榆林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坚持这样的经营方针。当时金银花其公司的价格为每公斤60元,由于金银花去热解毒这一功效明显,当时榆林地区的市场价格已狂涨至每公斤380元,为使当地百姓享受到平价金银花,榆林大药房坚持将全部库存500余公斤金银花按每公斤6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而仅在此次平价售卖金银花的过程中,公司就少获利近20万元。
持诚信永恒,创百年老店。榆林大药房一直以来崇尚“药品人品同在,质量健康共存”的企业价值观,追求“持诚信永恒,创百年老店”的企业精神,发扬“卖好药,做好人”的企业作风,与诸多生产厂家签订了一级经销商采购合同,坚持为群众健康多添一份爱,让百姓生活少花一分钱。
据了解,榆林大药房于1995年成立了党支部委员会,2012年被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榆林市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守信企业》;2015年被陕西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评为“陕西省药店满意度总冠军”和榆林区冠军。同时,严格按照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经营药品,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榆林大药房无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质价相符、计量准确、公平交易、无虚假不文明宣传和告示,无虚假打折等不正当价格的竞争行为。
“为保证药品质量,凸显诚信企业的价值,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员工不定期的学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的药学知识及药学法律法规,并由公司执业药师为员工讲解常用药品的专业知识。同时,为加强诚信经营药品的长效管理,公司制订了考核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
王中明说:“随着社会对用药安全性和药学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让我认识到,企业要立足市场,首先要以优良的服务态度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并要以过硬的专业技术满足顾客用药需求。”未来,企业也将不断强化质量管理,坚持为民情怀,更好的为百姓提供最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