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省法律扶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率先在全市将法律扶贫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为全县74个重点贫困村指派法律顾问,在推动全县精准脱贫工作的同时,把公共法律服务推送到社会治理最前沿。
精心安排部署 服务贴近群众
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该县出台了《石泉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法律体检、参与人民调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等五项基本工作职责。为夯实工作责任,该县司法局实行包片责任制,成立3个工作队,由司法局领导包联,股室包抓,组织全体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及有一定法律基础和工作经验的司法行政干部,分别深入74个贫困村,逐村摸排情况,了解各村法律服务需求。
在具体工作中,石泉县司法局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一个服务协议、填好一本手册、落实定期服务和定期工作报告两项制度。并建立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结果,做到工作台账一次一计、一村一卷。目前,石泉县38名法律顾问已完成和74个贫困村的对接工作。初步形成了以律师为主体、其他法律服务力量为补充,法律顾问服务精准脱贫和贫困村社会治理的法律服务新格局。
强化基础保障 建立机制促工作
构建功能完善、快捷高效的运行机制,是推动法律扶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石泉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制定了一些好使用、能管用的制度机制。
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机制。明确标准,兼顾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水平和经验,特别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法律顾问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建立了签约制度,精心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结对服务协议》,明确服务职责、内容、要求等,协议报县司法局和各镇司法所备案。
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驻村公示制度,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信息在服务的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开,对服务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方便群众监督;建立定期入村(社区)制度,明确结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到村(社区)服务时间,确保每月到村服务1次以上,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建立重大事项应急制度,法律顾问对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群众重大利益的事宜,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向县司法局报告。
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机制。制定法律顾问下乡补贴制度,明确补贴申领程序。举办法律顾问业务培训,有效调动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到村担任法律顾问的积极性。
做好“五个结合”扎实推进求实效
在法律扶贫工作中,始终坚持服务于民,做好法治宣传、法律体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矫正帮教与精准扶贫“五个结合”,不断创新法律服务载体,有效对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针对村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实施法律服务便民举措。
在“五个结合”中,最特殊的莫过于将矫正安帮特殊人群管理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实现了精准脱贫和矫正安帮工作的“双赢”,这是石泉县在贯彻司法行政工作“六项行动”中的主要做法。
针对今年的镇村换届选举活动,法律顾问还帮助各镇对所包联的村进行法律体检,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依法管理,协助村(社区)解决选举环节中的法律问题。对农村“三委”、党员、村民小组长开展法治培训。目前,协助村上起草法律文书30件,接受法律咨询600多起,帮助解决法律问题40多个。
如今,在石泉县的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到处都有法律顾问的身影,他们积极充当村委会的“智囊团”,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着基层社会平安稳定,充分发挥着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石泉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役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