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杨女士反映:她家住在未央区华远枫悦小区,入住不到5年,也不是顶层。上个月楼上租户家里泡水渗漏到了她家,导致她家客厅、卧室大面积鼓包、起皮、裂纹。
事发后,杨女士上门同租户沟通后,将情况告诉了楼上业主,同时反映给了物业。但对如何赔偿、修复,没有明确回复。
楼上租户漏水渗到了楼下,楼下业主该如何维权?就杨女士反映的问题,6月20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
赵良善认为,如因楼上泡水渗漏了杨女士房屋,导致杨女士房屋的客厅、卧室大面积鼓包、起皮、裂纹,那么首先要查明楼上漏水的原因,如因楼上租户对水管等使用不当导致漏水的,楼上租户作为使用人,也是实际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楼上租户需向杨女士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赵良善表示,如房屋处于工程质保期,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杨女士房屋漏水,楼上租户及杨女士均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如因物业对共用水管道失修或未尽到其他日常合理管理责任,导致楼上漏水的,楼上租户及杨女士均可要求物业承担赔偿责任。不管开发商或物业是否有责任,杨女士均可要求楼上租户赔偿损失,楼上租户赔偿后,有权向开发商或物业追偿。
对此,赵良善建议,物业、楼上租户及杨女士三方可共同委托一家专业鉴定机构对漏水的原因予以鉴定。同时,物业、楼上租户及杨女士尽量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公正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