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省卫计委基层指导处获悉,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规定夫妻生育两个及两个以内孩子的,不再审批,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意见》明确了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规定夫妻生育两个及两个以内孩子的,不再审批,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符合政策申请生育三个或三个以上孩子的,仍然实行生育审批制度。简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程序,精简审批所需材料,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理,推行承诺制和代办制,逐步将生育服务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多证合一、一证多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