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此次调整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对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21年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调整的时间是从2021年1月1日起。
我省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56元,挂钩调整即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适当倾斜即对高龄退休人员分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3个年龄段增加不同金额的养老金,这样的调整办法能够体现公平、突出激励性导向,并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