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军)日前,省政府以陕政函〔2015〕64号文发出通报,岚皋县人民政府被授予2014年度“陕西省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先进单位”。
2014年,岚皋县委、县政府力挺经济下行压力,认真贯彻中省市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培育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围绕特色优势,坚持强工壮农、活商富民,实施简政放权、精准施策,县域经济保持了积极稳健的发展态势。
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岚皋县在中小企业营业收入、新增工商注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规上企业培育、新增劳动就业、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中小企业增加值等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全面完成了省对县发展中小企业二大类十三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经省目标考核办综合测评,岚皋县政府位居全省县(区)第九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