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松紧带”造成社会不公(金台视线·何时办事不求人④)
赵蓓蓓 《 人民日报 》( 2015年11月03日 20 版)
明明是乡政府工作人员将一老人家养老保险证上的姓打错了,老人家在家人的陪同下拿着身份证去要求改,工作人员却冷冰冰地说不行,非要对方去村里开个“你就是你”的证明。且不说这规定本身合不合理,可转身来个熟人,要求给其亲戚被弄错的名字改过来,工作人员二话不说满腔热情立马就改,“走程序”的事提都不提。
今天读者来信中讲述的经历,可以说是当今社会现实的一个缩影,相信许多人都遭遇过类似的事情,而且很可能扮演过其中的角色——被拒者、求人者、被求者、疏通关系者……
我国并不是缺少规章制度的国家(你到任何一个政府机关特别是政务大厅,规章制度都常挂在墙上或工作人员的嘴上),缺少的是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亦即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为什么?因为我们的规章制度往往是“松紧带”——其弹性之大,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这种弹性,使一些人尝过不少甜头,也使太多的人吃过太多的苦头。
稍作观察便可发现,许多部门的规章制度似乎只是用来约束甚至苛求普通人、陌生人的,而对有钱、有权、有势者,对关系人、亲朋好友等熟人,则往往“不是问题”,特别是在上级领导或种种“好处”面前,许多规章制度或即刻遁形,或总能被“变通”。
为何本应一板一眼的规章制度却如此“弹力十足”?除了长久以来形成的“官本位”、特权意识、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等因素外,许多部门、岗位的公职人员,不仅是领导干部,很多时候就是直接办事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且缺少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事实上,许多部门的规章制度都是大而化之、笼统含糊的,不明确、不细致、不具体,即使明确、细致、具体,也往往因对执行者、执行情况缺少切实有力的监督与问责而形同虚设。因为自由裁量权大且无有力监督,部门领导、具体经办人就有了很大的辗转腾挪的操作空间;因为有利可图,有空可钻,有机可乘,权力寻租、潜规则等暗流涌动就不可避免,求人与被求之事,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人情输送等又怎能遏制得住?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巨贪“苍蝇”,办事求人现象经久不衰,皆暴露出“松紧带”制度的巨大漏洞与弊端。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百姓之所以办事难,难就难在其办事的时候,常常被视为“紧”的对象、“卡”的对象、约束的对象,而对一些有权有势有钱有关系者,办事人员却常网开一面甚至门洞大开,由此造成的社会不公已成当今一大社会问题。自古以来,民“不患寡而患不均”。机会的不均等、待遇的不公平造成的社会心理失衡更是社会的一大隐患。
因此,如何在减政放权的同时,缩减权力部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确立法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违法违章必究,是解决办事求人问题的必破之题。
实践证明,要杜绝办事走后门、找关系,寻求社会的公平、公正,规章制度的严密、细化和刚性是第一步。(赵蓓蓓)